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將延長有效期
發布時間:
2018-08-01
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出《關于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就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管理問題提出幾點意見。 《通知》指出,鑒于當前的經濟形勢和建筑施工企業的現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決定將《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的過渡期延長至2012年3月13日。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取得特級資質的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將被延長至2012年3月13日。特級企業應在2011年1
日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出《關于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通知》),就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管理問題提出幾點意見。
《通知》指出,鑒于當前的經濟形勢和建筑施工企業的現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決定將《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的過渡期延長至2012年3月13日。根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取得特級資質的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將被延長至2012年3月13日。特級企業應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資質延期申請,否則特級資質證書在過渡期屆滿后將自動失效。
此外,考慮到我國施工企業和設計企業(院、所)的實際情況,為推動行業發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把特級企業資質證書分為兩類:企業擁有符合工程設計甲級資質標準要求的專業技術人員且其他條件符合《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要求的,經核定向其頒發新版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證書和相應的設計證書,并在證書上注明設計和施工總承包業務范圍;暫不具備設計能力但其他條件符合《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要求的,經核定向其頒發新版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證書,并在證書上注明施工總承包業務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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